#176. 「一本通 5.2 例 2」选课
「一本通 5.2 例 2」选课
题目描述
原题来自:CTSC 1997
大学实行学分制。每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,学生只要选修了这门课并通过考核就能获得相应学分。学生最后的学分是他选修各门课的学分总和。
每个学生都要选择规定数量的课程。有些课程可以直接选修,有些课程需要一定的基础知识,必须在选了其他的一些课程基础上才能选修。例如《数据结构》必须在选修了《高级语言程序设计》后才能选修。我们称《高级语言程序设计》是《数据结构》的先修课。每门课的直接先修课最多只有一门。两门课也可能存在相同的先修课。为便于表述,每门课都有一个课号,课号依次为 。
下面举例说明:
课号 | 先修课号 | 学分 |
---|---|---|
无 | ||
无 | ||
上例中课号 是课号 的先修课,即如果要先修课号 ,则课号 必定已被选过。同样,如果要选修课号 ,那么课号 和 课号 都一定被选修过。
学生不可能学完大学开设的所有课程,因此必须在入学时选定自己要学的课程。每个学生可选课程的总数是给定的。请找出一种选课方案使得你能得到的学分最多,并满足先修课优先的原则。假定课程间不存在时间上的冲突。
输入格式
输入的第一行包括两个正整数 ,分别表示待选课程数和可选课程数。
接下来 行每行描述一门课,课号依次为 。每行两个数,依次表示这门课先修课课号(若不存在,则该项值为 )和该门课的学分。
各相邻数值间以空格隔开。
输出格式
输出一行,表示实际所选课程学分之和。
样例
7 4
2 2
0 1
0 4
2 1
7 1
7 6
2 2
13
数据范围与提示
,学分不超过 。